口头敲诈勒索的,被害人需要提供物证、人证、视听材料等的证据,如果只是有证言的,法院是很多采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
诉讼时效抗辩口头提出可以。民事诉讼的抗辩的提出应该是在民事案件进行到诉讼阶段,在案件一审期间,只要是一审宣判前都可以,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时向法院提出,也可以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口头向法庭提出。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一审为提出二审提出的,失去抗辩权。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条列举了四种债权请求权,当事人对这四种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四种债权请求权分别是: 1、支付存
口头遗嘱见证人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必须是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口头约定利息的存在证明有第三人在场或者用录音笔录制下来。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有效的。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
口头遗嘱又称口述遗嘱、口授遗嘱,遗嘱人用口头的方式制作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的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根据这一规定,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有: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
根据《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1)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2)如果危急情况解除,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
当用人单位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要立即要求其出具书面的通知书,不给书面通知书就坚决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即使形势逼人,被迫办理离职手续,也要留下办理离职手续的书面材料。必要时可以打开手机录音、录像功能,将双方交涉情况录音,固定保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 (1)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2)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是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立口头遗嘱的子女不能证明遗嘱有效。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