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履行期限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后,合同失效,如果双方想再签补充协议的,可以协商再签订新的合同。对于合同需要大家引起重视,现在社会中因为合同而引起的纠纷不胜枚举,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周全,不要热血上头一下子就签了。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要约发生生效的,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生效的,要约可以作为合同。
合同已经生效了还能撤销。 无论生效与否的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都是可以撤销的。已生效的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及举证证明一方存在欺诈、胁迫以及乘人之危的情形的话,都可以申请法院或者仲裁申请机构撤销合同。
放弃利息的承担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被判有效后,当事人是不可以再起诉的,但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合同可进行异地撤销,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可。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况下可撤销合同: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所谓可撤销合同,就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无效。
合同标的款未支付的,不影响合同的撤销,合同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在撤销权期限内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虚假公司签的合同无效。并且涉嫌合同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合同上签名时,单位名称和加盖公章不相符的,合同当事人不相符,所以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如果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就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