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纠纷的处理: 1、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 2、业主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一种民间社会机构,可以作为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调解,说服双方达成调解协商。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装修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第三人可通过诉讼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具体处理需结合合同性质、损害程度及证据情况,核心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 一、合同无效的认定与法律后果 无效情形 恶意串通: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如虚构交易转移财产),依据《民法典》第154条,合同自始无效。 部分无效:若损害第三人利益仅涉及部分条款且不影响其他效力,法院可能仅确认该部分无效(如价格条款显失公平)。 无效后果 财产返还:合同无效后,双方应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无法返还的应折价补偿。 过错赔偿:若一方或双方存在过错(如明知损害第三人仍签约),需赔偿对方或第三人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按责任比例分担。
1、施工合同超期的,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延期履行有约定或者事后对延期履行达成了协商的话就依据约定来处理。2、没有约定事后也没有达成协商的,可以要求未履行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合同到期,若公司不想续签并辞退员工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法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合同无效后的退款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形分析,核心在于证明合同无效原因、款项关联性及对方过错。建议尽快咨询律师,通过法律程序明确责任并追回损失。
在薪酬体系之中,通常我们所讲的年薪并不包含年终奖。 具体来讲,关于薪酬构成的规定,包括是否涵盖年终奖以及关于年终奖具体发放方式的细则都应当详尽地体现在劳动合同或是公司提供的录用通知书等相关文件之中。 鉴于此,只有在合同中有明确提到的部分,才会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和执行;而对于年终奖本身而言,其属于奖金性质,换言之,即为企业依据自身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自由裁量是否进行发放的一个奖励款项。 若未曾在劳动合同中列明,纵然企业未能发放年终奖,亦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可以选择不续签,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合同是否有效与签订时间无关,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生效要件(如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等),即使合同签订已超过半年,仍然有效。但需注意合同效力可能受履行期限、解除条件或诉讼时效等影响。
房屋买卖合同本身没有固定“有效期”,其法律效力持续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如过户完成、房款结清等)。若出现违约争议,权利人需在3年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最长不超过权利受损后20年)。 关键法律要点 合同效力持续 生效规则:依据《民法典》第502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因时间推移自动失效。 终止条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如过户、付款完成)、双方协商解除、或出现法定解除情形(如不可抗力、根本违约等)。 诉讼时效规则 一般时效: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买方逾期付款、卖方拒绝过户时开始计算)。 最长时效:权利受损之日起超过20年,法院不再保护(特殊情形可申请延长)。 合同解除与终止 协商解除:双方可随时协商终止合同(需书面约定解除条款)。 法定解除:符合《民法典》第563条情形时单方解除(如卖方一房二卖、买方逾期付款超合理期限)。 解除权期限:若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解除权人需在知道解除事由后1年内行使权利(《民法典》第564条)。
一、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有: 1、建设工程的名称和范围; 2、工程施工准备条款; 3、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4、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 5、质量要求; 6、价款及其支付; 7、违约责任; 8、其他内容。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委托方与承包方为完成特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建设单位称为委托方;勘察设计单位称为承包方。 三、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