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合同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可以参照我国《民法典》对于买卖合同条款的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房屋与中介签订独家协议,如果两方意思表示真实,那么该协议合法有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合同签订时间双方可以不一致。合同双方签订时间不一致,不影响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合同双方签订时间不一致,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以后签字时间合同成立。但合同中如约定有生效条件或期限,则约定条件或期限达成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如果该合同内容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2、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但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口头约定的合同内容无效; 3、若不是上述两种情况,则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对此,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解除和终止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首先,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其次,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3.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 4.最后,发生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
合同的分类具体包括了: 1、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3、借款合同;4、赠与合同;5、承揽合同;6、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7、建设工程合同;8、运输合同;9、保管合同;10、委托合同;11、行纪合同;12、技术合同;13、居间合同;14、仓储合同等等。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要使合同生效,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借条成立,但是如果没有实际收到债权人付款,可以要求债权人继续履行合同,将钱款实际付给你,或者要求解除借款合同。 借条就是借款合同。有合同并不一定会履行,所以,对方虽然有欠条,但如果借钱时,并没有将钱款实际给付你,在庭审中你要坚持要求对方出具实际付款的证据,如果对方没有,法院就会支持你的主张,就可能会判决你胜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定其他解除情形等。
为规范我国家庭服务行业,《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于日前公布,家庭服务机构或家庭服务员应当与消费者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家庭服务合同内容至少包括:家庭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和家庭服务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健康状况、技能培训情况、联系方式等信息;消费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服务地点、内容、方式和期限等;服务费用及其支付形式;各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