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情形下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 要约的性质,是一种与承诺结合后成立一个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本身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
工程合同解除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订立的工程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合同时,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二、发包方或承包人存在过错,可能对对方造成损失或已经造成损失,或存在工程合同违约时,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三、双方达成协议可解除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签劳动合同的最长期限是无固定期限,即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约定确定的合同终止时间。但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约定一年、五年、十年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可以由双方自由进行约定。
关于合同未约定有效期时的法律效力问题,需结合合同性质、履行情况及法律规定综合分析,具体可分为以下情形处理: 一、一般合同的有效期认定规则 未约定有效期的普通合同(如买卖、承揽等),依据民法典规定自成立时生效;若无解除条件或终止期限,原则上持续有效直至合同目的实现或双方协商解除。对于持续性合同(如租赁、合作经营),若未约定期限,视为不定期合同,双方可随时解除但需提前合理期限通知(通常不少于30日,具体需结合行业惯例判断)。
一、合同效力认定标准 欺诈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 若贷款方存在虚构贷款条件、隐瞒高息费用、伪造担保材料等行为,致使借款人在重大误解或受胁迫状态下签约,该合同因违反意思表示真实原则,可依据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规则主张无效或撤销。需重点证明欺诈行为与签约决策的因果关系,如对方口头承诺“零利率”但合同载明高额服务费,或虚构放款资质诱导签约等情形。 无效与可撤销的法律后果差异 绝对无效:当欺诈行为同时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如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虚构国家扶贫贷款项目),合同自始无效; 可撤销:普通欺诈情形下,受欺诈方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逾期则合同转为有效。撤销后合同溯及既往失效,双方互负返还义务。
满足以下条件的合同就是有效合同: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的有效要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签订合同是各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 4、当事人可以签订附生效条件或者附期限的合同。生效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
连续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劳动者符合续签条件(如无重大过错、非医疗期/孕期等),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属于违法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