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房的程序每个地方略有不同,但是,对于申请人的条件至少具备以下几点:1、是当地的城市居民,居住超过5年以上;2、享受低保或者是被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低收入人群;3、家庭住房达不到50平米或者人均不足15平米,并且共同居住人有赡养、抚养关系。如果具备上面的三点,就可以询问当地的街道人员,着手申请了。首先准备相关的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低保证明等。然后到街道领取申请廉租房的核定表,填写申请书。之后社区人员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进行实地的走访和调查,包括询问邻居等。初查后没有发现问题即将申请情况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没有问题的,上报房管局。随后房管局再审。没有问题的,移送民政局核查。通过以上审核的,住房保障部门将向社会公告,再次接受社会的监督。没有发现问题的,就办理登记和租赁手续。
结婚证被藏起来了,可以到民政局补办一个,或者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开具一个婚姻情况证明,然后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同居是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而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因此同居不算重婚。但如果是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则算重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双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包裹双方当事人共同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但是其一方当事人的个人工资等个人收入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内。
已婚男子与未婚女子同居不一定违法,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已婚男子与未婚女子是以夫妻名字共同居住生活的违法,构成重婚罪,会被人民法院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不符合重婚的条件,就只是非法同居而不是重婚。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没有继承权。但是如果死亡一方在生前定立了遗嘱将遗产分配给同居者继承,那么就可以继承。因为同居者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以不是法定继承人自然也没有法定继承权。
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属于法律调整的关系。这里主要是说有配偶的人同居。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是指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生活,实践当中一般至少认为应当有两至三个月。
多久没有一起生活都不可以自动离婚,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连续分居时间长达两年的话,可以作为法院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参考依据。
离婚后私自同居是不再受法律保护的,其婚姻关系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社会上确实存在离婚后双方又同居的现象,要想真正的恢复夫妻关系则需要到民政局重新办理登记,这样才是合法夫妻。原因是男女双方履行婚姻登记是一种确认合法婚姻的必要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后,原夫妻关系就已不复存在。
现在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只要不领取结婚证,就不是合法夫妻。相关规定: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以前。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