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要不要加夫妻双方的名字可以自行协商,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时候,可以明确每个人的份额。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分三种情况: 1. 房产权赠予; 2.房屋买卖; 3.析产登记。 一、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
公公买的房子办房产证可以写儿子名字,因为国家没有具体规定在房产证上写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没有规定房产证只能多少人的名字。所以公公买的房子办房产证可以写儿子的名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再婚以后加名就意味着房子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哪怕房子原本是婚前财产,但是婚后加名就视为是共同共有。
如果根据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如果房子的所有权属有变更,可以更改。 但如果涉及贷款未还清的房产,还需要审视贷款银行的相关转按揭政策及新房主是否有还款能力等综合判断,但如果能够提前还款则不受此限制,可以直接更名。
期房已经备案,再更改名字是否需要交费,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实际操作中,在原购房者已经撤销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与开发商协商办理合同更名,不需要缴纳税费,但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 若原购房者没有撤销合同,可以与房屋的前买家协商将该套房可当做二手房进行买卖,需要交纳二手房相关税费。 因期房未取得产权证,就当前房地产转让法规而言,合同更名行为亦可视为无效,所以买卖双方当事人的
爷爷买房可以写上孙子的名字。爷爷可以保管好这个购房合同的。另外,办理不了孙子的产权登记的话; 爷爷立个遗嘱或者赠与合同,说明是给孙子的就可以,做个公证就更放心。这是做爷爷的自由和合法权利,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
二手房卖家房产证有夫妻双方名字,其中一方签卖房合同可能是有效的。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一人签字合同仍然有的情况包括: (1)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取得另一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委托书,其有代为进行相关房屋买卖的权利的,可以由取得委托授权的产权人一人签字办理,合同有效; (2)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未取得另一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委托书,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其对房屋出售有代理权,且支付合理价款的,合同有
1、买房签合同如果购房合同的买受人是夫妻俩人,那么买房签合同需要两个人的名字; 2、如果购房合同的买受人是夫妻其中一人,那么买受人签字就行了,不用配偶签字了; 3、贷款买房的话,不管买受人是夫妻一方还是夫妻双方,都要在贷款合同上签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不论该房产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在双方名下,其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
认定婚后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以房产证上记载的姓名为标准,而是看用以买房的财产,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房产就为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不改变它是共同财产的性质。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如果是单身未婚,房产证上只有这个人的名字。那这房子就是个人的。 如果是已婚,房产证上是一个人名字,但如能证明在婚姻期间,这个房屋有贷款在还,就可以认定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产证是一个人名字,但有证据能证明购买房产时,有其他人也出资了,那个人就可以主张房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17、18条的规定,婚前取得的财
住房登记人是公公,那么住房产权和夫妻无关。夫妻离婚时不能分割该住房产权。如果夫妻婚后参与还贷,可以凭出资证明,主张对公婆债权,可以要到这笔钱协议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 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