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名誉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 当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犯时,根据《民法总则》第120条之规定,可以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公民对上述权利,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对于侵害公民名誉权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受害人可要求依法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隐私权与名誉权的区别是: 1、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而名誉权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 2、客体不同。隐私权的客体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3、侵害方式不同。侵害隐私权的方式常见的是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传述、散布、窃取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而侵害名誉权的方式常见的是侮辱和诽谤。 4、侵害的
侵害名誉权的表现行为有: (一)在侵害对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 (二)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三)在主观过错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四)在客观上,具有非法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事实。 (五)在后果上,对被侵害人的名誉造成较严重的损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认定: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
诽谤公司侵犯名誉权从以下方面认定: 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 2、受害企业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
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是每一个公民都具有的人格权利,人格权又包括了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名誉权受侵害的形式有:以书面、口头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侵害名誉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 一是财产损害。在侵害名誉权的情况下,也会使受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害。此种情形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是精神损害。 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侵犯名誉权应当向侵犯地的公安局报案。名誉权是指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