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在作出某些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责令停产停业、停机(计算机)整顿、停止施工等; (二)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三)较大数额罚款;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违法嫌疑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
在听证或者陈述申辩的时间到期后或者听证或者陈述申辩后再次合议以后,就发处罚决定书,一般是一周左右。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第四十三条: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工商行政处罚听证范围: 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境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 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的; 3、责令停产停业的。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
行政处罚延期听证申请,不能按照有关通知上面所规定的日期进行听证会的举行,对于这种特殊的情况,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交延期听证申请书来进行听证会的延期举行,在延期听证申请书上面要写清楚相关的具体理由。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行政处罚50万听证的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邮政部门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1)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如撤销信封生产监制证书,吊销集邮业务经营许可证; (3)较大数额的罚款。
行政处罚案件听证有以下条件: (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 (2)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
对行政拘留不服可要求听证。我国行政处罚中,现在只有对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以及数额较大的罚款,行政相对方可以要求听证。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征地补偿安置中要听证的内容有: 1、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的听证。 2、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的听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关于行政处罚听证金额的多少,《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是:财政部以及专员办作出罚款行政处罚的; 其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为对公民作出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5万元以上罚款。 地方财政机关作出罚款行政处罚的,其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已查明的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理由和依据; (三)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四)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权利; (五)提出听证申请的期限、申请方式及未如期提出申请的法律后果; (六)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名称和作出日期,并且加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印章。 《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