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认定标准是: 1.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当场缴获毒品或吸食、注射毒品的具且本人供认的。 2.有举报,本人供认且有其他旁证材料能够相互印证的。 3.尿样经检测含毒反应呈阳性的。 4.本人不供认,但经尿样检测含毒反应呈阳性,并有其他旁材料印证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会这样判刑: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行为人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在前述量刑基础上从重处罚。
氢溴酸右美沙芬不是毒品,长期应用未见耐受性和成瘾性。 氢溴酸右美沙芬为吗啡类左吗喃甲基醚的右旋异构体,通过抑制延髓咳嗽中枢而发挥中枢性镇咳作用。 无镇痛作用,长期应用未见耐受性和成瘾性。 《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明了121种麻醉药品和130种精神药品。
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区别以下三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分别予以从轻到重的处罚; 对单纯容留行为的,应当处以相对较轻的刑罚; 对以牟利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在法定刑幅内处以相对较重的刑罚; 对以贩卖毒品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从重处罚,并在此基础上与贩卖毒品罪进行数罪并罚。
1、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1、行为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不构成犯罪,对其一般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吸毒即“吸食毒品”。这种使用与医疗目的无关,是一种违法行为。毒品种类有鸦片、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持续吸毒能使人上瘾,严重影响人体健康。
纵容别人吸毒不会被处拘留而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教唆他人吸食毒品罪的量刑有三种情形: 1、犯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犯此罪,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教唆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1.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