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吸毒不构成犯罪。吸毒虽然是违法的,但并不是违法行为,而被迫吸毒就更不会构成犯罪了。但是强迫自己吸毒的那个人是可能会构成犯罪的,可能构成强迫他人吸毒罪。 所谓强迫他人吸毒罪,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看情况,如果司机是过失即没有及时发现则不算本罪,如果故意则犯本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或者允许他人在自己管理的场所内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包括航空器、轮船、火车、汽车的司机管理人员利用交通工具让他人吸毒等。
教唆他人吸毒罪的量刑,主要包括: 1、一般情况下,构成犯罪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并处罚金。 2、如果具有严重的情节,会判处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3、如果是教唆未成年人吸毒的,应当从重处罚。
收留他人吸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代替别人付费不能定容留他人吸毒罪。
教唆他人吸食毒品罪的量刑有三种情形: 1、犯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犯此罪,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教唆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1、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行为方式上,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应吸毒者的要求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 2、提供的地点上,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宾馆、酒店或其他隐蔽的场所。容留他人吸毒的人数和次数的多少,持续时间的长短,不影响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成立,但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容留吸毒罪的场所是指犯罪人提供给吸毒者吸毒的场所。该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要求下提供,或者当吸毒者主动前来时行为人被动提供的。同时,这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是从广义来理解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场所”,即包括行为人自己的住宅,也包括行为人取得使用权或支配权的旅馆房间、办公室、娱乐场所的包厢等。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取得驾驶证后具有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三种情形的,视为吸毒成瘾未戒除,予以注销驾驶证;明确持有驾驶证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予以注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