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单位以旷工为由可以辞退,旷工是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可以辞退。
哺乳期单位安排上夜班,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哺乳期离婚的方式:1、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均同意离婚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无异议的,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2、诉讼离婚。女方有证据证明男方有家暴、重婚、虐待等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具体的诉讼离婚手续如下: 1、起草离婚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哺乳期进行诉讼离婚程序程序有: 1、起诉,由女方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提交起诉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确有必要的,可由男方起诉。 2、调解,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先调解,调解无效的,然后才会开庭审理。 3、审理和判决,调解无效的,法院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哺乳期取保候审最长为十二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限制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对其降资的行为,也限制了用人单位以哺乳期为理由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在孩子哺乳期,即使女方没有工作,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应判归于女方。
哺乳期离婚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起诉离婚不需要另一方的同意。
哺乳期领导要求加班,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强制要求加班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也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并且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