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本人同意可以调整到与之适应的工作,但不降低其工资待遇或增加劳动强度如果本人不同意调整用人单位应继续执行原订劳动合同的岗位,不得调整,而且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
哺乳期被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
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您可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其承担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赔偿金,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补偿金的,经济补偿的计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
女职工哺乳期内是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法定解除合同的除外,一般情况下,需要到哺乳期过后才可以终止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犯重大错误,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以女职工怀孕、
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
哺乳期女职工公司能否辞退,要依具体情况而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女职工哺乳时间的规定如下: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