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起诉机动车方和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机动车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 法院在受理以后,会开庭宣判由保险公司直接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把需要赔付的损失费用和赔偿金额直接赔付给第三者(受伤一方)。 《第三者责任险条例》第四条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
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有以下几项: 1.表明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10条,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
商业车险条款的保险责任有什么要根据商业车险的类别来看,不同的商业车险的类别,商业车险条款的保险责任也是不同的。如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碰撞责任、倾覆责任与非碰撞责任。 【法律依据】 《基本险通用条款》第八条写明,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机动车商业车险种类有什么:商业险常见的险种有车损险(按照汽车价位、使用年限计算)、三者险、以及各自附属的不计免赔。 【法律依据】 《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七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施救费用数额在被保险机动车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一、简单事故:直接由保险公司派查勘员现场照相、定损。 二、双方交通事故无人伤案件:由快速理赔中心处理。 三、交通事故中有人伤或快速中心无法处理的事故:需要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十三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
车损险、三者险、盗抢险、车内乘员险、不计免陪、强制险、陪玻璃单独险、自燃险等等。 【法律依据】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十三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四十八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通知保
商业诽谤行为属于侵权,是对市场主体名誉及商业声誉的侵害;如果商业诽谤行为情节严重构成了犯罪,对自然人将可能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1.一类片区补偿标准:水浇地,58058元每亩。范围:华藏寺镇。 2.二类片区补偿标准:水浇地,36432元每亩。 3.三类片区补偿标准:水浇地,24048元每亩。 4.四类片区补偿标准:水浇地,10740元每亩。范围:旦马乡、祁连乡、毛藏乡、大红沟乡、东大滩乡、赛拉隆乡、东坪乡、赛什斯镇(东大寺村)。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46
商业车险费率由下列因素决定: 1.车辆性质因素。由于车辆的用途和性能不同,所造成的风险状况也就不同,车辆费率标准液不同。 2.地域因素。由于各地的自然条件不同,风险也有所不同。 3.人为因素。车主的技术水平、安全意识、违章记录、索赔记录也是影响车险费率的因素之一。 4.增值因素。影响保险公司确定车险费率的因素还包括提供救助服务、法律事务服务、风险咨询服务,以及投保车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