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顶层带阁楼产权归属合同有约定就依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一般为开发商所有。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无锡老商品房拆迁赔的还是商品房,拆迁有两种补偿方式: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购房者不能拒收质量有瑕疵的商品房。买受人在接受货物时负担及时检验通知的义务,未及时检验通知的,或将丧失请求赔偿的权利。只有在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是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才可拒收房屋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房子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在保修期内要求保修,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要求退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购房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索取赔偿。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双方可以先就赔偿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通过法院起诉开发商。当事人可要求保修房屋,赔偿损失,甚至可一并要求退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
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当事人的强制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产生既定力和约束力,无效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预约与本约的区别: 1、订约时间不同; 2、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 3、签订预约合同的目的是订立本约。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1、查证;2、计算方式和价款;3、面积的确定和误差的处理;4、关于规划、设计中途变更的约定;5、房屋质量要求;6、保修责任;7、合同纠纷的处理;8、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预售商品房可以再次进行转让。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开发商出售商品房需满足的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风险: 1、房屋质量风险; 2、面积缩(涨)水风险; 3、规划变更的风险。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