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出现以下质量问题开发商要承担责任: 1、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或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2、开发商按照预售合同之约定承担维修和一倍赔偿的责任。 3、超过保修期,开发商不对非主体结构质量瑕疵承担保修责任。 4、开发商对对房屋拒绝修复的法律承担。 5、开发商注销后,质量瑕疵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民事主体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
商品房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
解决方式为,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
需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4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
下列情形适用双倍赔偿: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四、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法律依据】 《合
商品房交付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逾期型交房纠纷; 2、不符合交付条件型交房纠纷; 3、设计变更型纠纷交房纠纷;等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二者区别如下: 1、土地来源不同。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是划拨的,而商品房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土地出让方式。 2、产权不同。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的产权,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3、质量不同。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有限,因此,安置房的建设质量一般不如商品房。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法院对房地产公司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能进行财产保全。法院查封房产的做法欠妥,当事人可以对此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法院解除查封的房屋。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到房管局进行现场查询,在房管局交易办事窗口提供合同及身份证即可。查询合同信息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已经备案;还可以登陆房管局网站进行远程查询。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
转让商品房预售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不得转让; 2、预售合同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 3、预售合同必须合法有效;等等。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