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最终解释权是合法的,但是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商场的声明属于格式条款。 商场将最终解释权予以保留,一旦出现纠纷,商场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消费者只能任其宰割;商场具有最终解释权,等于说明商场既是行为当事人,又是出现纠纷时的裁决人,一旦出现危及自身利益的情况,其公正性与否可想而知。
要看商场的约定而定,如是衣服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货或换货。一般在百货商场买的衣服一周内可以退货。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主要可以采取以下途径: 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摔伤之后可以向商场赔偿。消费者在商场摔伤住院,商场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场经营者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还可以要求商场赔偿自己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商场
因商场电梯摔伤,商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因客户自己原因造成的,商场不承担赔偿责任。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由商场承担举证责任。 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一旦发生顾客不小心在商场乘电梯摔倒事件,作为管理者的商场是负有一定的安全管理责任的; 也应该对消费者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是因为消费者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商场也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事故责任如何划
在商场摔伤商场不理,可以先和商场负责人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就可以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给出公正的判决。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商场里的电梯属于为消费者的购物活动配套的附加服务设施,如果电梯部分或整体脱落、坠落致人损害发生的“吃人事件”,商场也须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
消费者在商场摔伤后,没有第一时间联系商场负责人、也没有报警,而是事后才要求商场赔偿,就可能没办法提供相关的证据,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顾客在商场滑倒,造成顾客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的规定
顾客在商场撞伤,应该赔偿。 一、非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下,商场应当担承担的责任 我国的《侵权责任法》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顾客在商场发生人身伤害时,应根据商场和顾客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双方的责任分担份额:如果双方责任处于对等或公平的层面上,则相应减轻商场方的责任
具体看商场负有多少责任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商场确实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就应该担责。如果商场已经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就没责任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