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商场摔伤赔偿标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顾客在商场厕所受伤应该谁负责,要根据商场是否尽到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来判定。如果未对服务场所的设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以尽到保障义务商场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
商场楼梯受伤如何索赔:需要准备好主体资格信息,相应票据,伤残鉴定材料等等材料,如果商场没有尽到安保的职责,则可以向商场进行索赔。 赔偿范围有;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可以进行索赔。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如果商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导致他人受到人身损害的时候,商场是应该赔偿全部的损害责任的,如果是因为第三人导致的损害事故的发生,应该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商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
孩子在商场受伤,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孩子在商场受伤需要注意:孩子在受伤之后要按照提出鉴定申请、缴纳鉴定费、受理立案、作出鉴定结论、书面通知鉴定结论这五个流程来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
商场顾客摔伤,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应尽安全保障义务,否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
在商场受伤了十级伤残商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
顾客在商场摔伤超市赔偿,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应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的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
商场合同到期不续租的法律规定如下: 《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合同解除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
顾客在商场发生人身伤害时,应根据商场和顾客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双方的责任分担份额:如果双方责任处于对等或公平的层面上,则相应减轻商场方的责任;如果商场存在重大过错,而顾客只有一般过错或没有过错的情形下,则商场承担完全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我国的《侵权责任法》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