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保护和普通商标保护的区别是驰名商标是只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驰名商标由商标局或法院来认定。普通商标只在它所属的大类里注册了的类似群得到保护,不能禁止他人以相同的商标在不同的大类或类似群中注册。 【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包括:(1)对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商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对于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我国对已注册的驰名商标采取的是扩大保护,《商标法》第13条第3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
近似商标侵犯知识产权不一定会坐牢,看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
驰名商标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的标准如下: (一)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二)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三)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四)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被异化的中国驰名商标具体表现: (一)驰名商标是一种荣誉称号; (二)驰名商标是推销产品或服务的工具; (三)司法认定是获取驰名商标的捷径。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商标变更申请的种类如下: (一)变更注册人或申请人名义和地址。 (二)变更商标代理人。 (三)删减商品或服务项目。 (四)更正商标申请或注册事项。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注册地址变更时间本地变更大概10个工作日,跨区的话时间相对长一点,15到3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驰名商标具体是:一是为相关公众所知晓;二是享有较高的声誉。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
驰名商标的保护原则一般分为相对保护主义和绝对保护主义两种。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