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商标转让包括以下手续: 1、申请人到商标局的受理大厅申请商标转让,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商标转让; 2、签订商标委托购买合同号并支付定金、提供相关证件、办理商标公证并签订所需文件; 3、向购买方传真商标转让公证书,购买方向公证处确认手续并购买支付款项; 4、将商标注册证、公证书原件等文件交付购买方,并将双方签订后的申请书、委托书报送商标局; 5
要注意下列问题: 1.转让人应保证自己是商标的所有人,在签约前说明向哪些企业或个人发放过何种类型的商标使用许可,以及合同中对商标权所有人义务的规定。 2.受让人不得泄露转让人为转让商标权而一同提供给受让人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3.若《使用许可合同》规定商标权所有人不得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商标权所有人就不能签订转让合同。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42条,转让注
商标注册的三个原则:申请在先原则、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的原则。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二十九条, 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条件如下: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法律依据】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三条,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请求和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负责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
有下列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
国际商标注册时间一般采用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采用先发证后审查意见书的方式,商标证书颁发时间为六个月左右,审查意见书时间: 1、马德里协定成员国为十二个月内; 2、马德里议定成员国为十八个月内。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商标国际注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确立的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商标注册挑选商品或服务小项的方法如下: 1、不要误选核心类别,亦不要冷落与自身业务密切相关的周边类别; 2、准确把握类似商品和服务的判断方法,切勿遗漏关联类别、关联群组; 3、不要选用外延过于宽泛的商品/服务小项;等等。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本
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根据不同的法律要求,采用行政鉴定和司法确认的方式确定的: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3、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
商标撤销的情况如下: 1、由于商标权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或图形,或自行改变注册人名字、地址和其他注册事项被撤销; 2、自行转让注册商标,或者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3、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流程如下: 1、需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商标样稿及主要商品或服务,递交商标局。 2、商标局形式审查(7-15个工作日)接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3、商标局实质审查(5-8个月左右)。 4、商标公告(3个月)。 5、核发商标注册证书并刊登商标注册公告。 6、申请人领取《商标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