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土地使用税免征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以下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等等。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应税土地的纳税人每年都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的。 【法律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沈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规定: 根据市政建设状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将土地划分为七个等级,各等级年纳税额如下: 1.一等地区每平方米,商业、饮食业五元,工业和其他行业三元五角。 2.二等地区每平方米,商业、饮食业四元五角、工业和其他行业三元。 3.三等地区每平方米,商业、饮食业四元,工业和其他行业二元五角。 4.四等地区每平方米,商业、饮食业三元五角,
土地使用税税率17%的规定:适用17%税率有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款的规定,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怎样确定: 1.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2.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
临沂下调后的税率根据临沂市政府批转了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意见》,规定调整后的税额标准为:市区一级土地14元/平方米、市区二级土地12元/平方米,县城土地8元/平方米,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5元/平方米,临港经济开发区和蒙山管委会分别执行12元/平方米和5元/平方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土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