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过户,必须满足这几个条件:1、变更后的户主必须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现在很多农村人在城镇中工作和生活,一般在城里买了房子之后,会将自己的户口迁出去,同时大学生上学户口也会自动迁出,在这种情况下要是户口没有迁回来是不能申请户主的。而只有是村集体的常住人口,才能有申请户主的请求。 2、户主是父母,但是子女想将户名变更到自己的名下的,必须家庭内部成员提前协商处理好,没有产生异议和分歧。 3、变更后的户主一定要具备自主的行事能力,不能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这样才能确保新户主具有一定的民事自主能力,从而保障户口对对土地的控制权和使用权,发挥土地的最大功效。 4、转让要符合法律法规,不能违背法律流程。对于那些因为土地的置换问题,村民之间对承包地的互换方式,要依照相关的法律流程进行行事,不能私下进行协商,必须事先征得村集体的同意,确定没有土地的权属纠纷行为后方可进行申请。
土地确权登记是不是属于行政裁决,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由人民政府处理确定土地权属后进行登记的,一般属于行政裁决。
土地确权可以更改户主。农村土地确权后,如果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或者土地承包方的户主、代表人发生改变,是可以到登记机构申请进行变更登记的;只要咱农民的家庭成员无异议就可以。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的书面请求; (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