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出让的,受让人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而不需要对出让的国有土地进行征地补偿。
农民宅基地能办理土地证。 当事人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 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测; 审核合格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公示无异议确权发证。
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国土资源局办证大厅受理登记; 2、资料审查。 拟经办意见、初审、审核、审批、注册、填卡、缮证; 3、凭《土地信息中心办文回执单》及个人身份证缴费、领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国有土地补偿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补偿: 1.征地补偿费; 2.拆迁补偿费; 3.征地规税费; 4.退回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出让金; 5.根据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赔偿。 1.征地补偿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征地补偿费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组成。征地补偿费的性质,是土地所有权“转权”时政府应当依法承担的费用,如有“转嫁”土地使用者行为,在补偿时应计算在补偿成本中。 2.拆迁补偿费。根据相关法规,拆迁房屋,应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对被拆迁人来说,拆迁补偿费是其失去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所得到的补偿; 对用地单位来说,拆迁补偿费是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
现在颁发的不是土地证,而是土地证与房产证合二为一的不动产登记证。 因为继承而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土地证使用权类型有两种,分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出让土地的使用权,通常都是通过有偿的方式让一些可以被出让的土地进行公开的招标,然后有一些需要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商家或者个人来进行投标,然后最终把这块土地出让出去。
房产证上是没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产证记载的是房屋所有权,而不是土地证,所以是没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屋产权是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的,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是永久,而土地使用权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四十、五十年或者七十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农村没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方式如下: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材料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签字。 8、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其一、有土地使用证,但是没有要到当地的建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的,则该房屋是属于违建房; 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不属于违建房。
对那些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的宅基地超面积部分,或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的宅基地超占部分,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数,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村庄集镇规划重新建设时,村民让出超占的面积后,重新进行确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