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的管理问题的规定有:转让的原则;转让的范围及年限;转让项目的审批;收费标准以及奖励和处罚等。 【法律依据】 《军用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军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遵循统一政策、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科学论证,精心组织,注重效益,不得损害军队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法院对集体土地能查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24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能裁定予以解决,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对解决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
政府强行征收土地5年没动工: 1、农民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征收是要依照法律程序的。 2、应当给与农民补偿款。 3、可以不准其动用土地,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出租、抵押。 下列土地类型可以抵押: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 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划拨土地被收回是否有补偿,应视情况而定,有的有补偿,有的没有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
开发商土地使用年限是四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
土地征收补偿的内容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有土地使用证被别人强占的话,通常是由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始终无法协商一致,将会采取诉讼手段,可以作为原告提出起诉,要写好起诉状,写清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诉状要有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和地址。如是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所在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所谓诉讼请求,即要求
土地承包法律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