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转包合同怎么写 土地转包合同应具备以下这些内容: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二、如何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可以,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 一般来说,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村经济合作社以外的个人或组织。 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
1、农民的土地被村里强行征用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反映。 2、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经过合法程序,对于非法征地,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政府进行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征用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将集体或个人的土地等财产收归公用的措施。分有偿征用和无偿征用。在我国,有偿征用如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有关部门以支付赔偿费等方式征用集体所有制单位或农民所耕种的土地;征用单位要照顾被征者的利益,做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结合。无偿征用如征用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土地等。 征用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将集体或个人的土地等财产收归公用的措施。分有偿征用和无偿征用。
(一)当事人协商解决 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土地纠纷发生以后,由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纠纷的办法。 协商解决后,当事人双方应当签署协议。该协议由当事人自愿执行,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一方后悔,拒绝执行,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处。 (二)人民政府调处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处理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老人去世土地归集体,未到承包期限的,其户内成员可以继续使用。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发包方应当收回承包地,户内仍有人口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1、土地征收的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土地上附着的青苗费、拆迁造成的损失补偿以及奖励; 2、每个地方的具体征地补偿政策会根据具体的经济情况和其他因素来决定; 3、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土地承包未经法定程序,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选举产生土地承包工作小组; 拟订并公布土地的承包方案; 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土地承包方案; 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时间一般为70年。其中,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仓储、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为50年;居住用地为70年。土地出让年限自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届满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土地使用权。
被征地农民没有土地了。 农民被征收的土地不再属于农民,被征地农民在被征地的时候已经领取过补偿款了,被证用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农民没有使用权。 农民未被征用的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仍然具有使用权。
不可以。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享有的,承包人承包土地只是享有其使用和收益权,并不享有对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所以不能对其承包地进行买卖。如果要转让承包地,可以通过转包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需要注意,转包的期限不能超过自己的承包期限,对应的权限也不能超过自己的权限。即使进行了所谓的“买卖”,合同也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