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类的工业用地共分为四种,分别是m0、m1、m2、m3。 m0是指城市更新中新型产业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并且是从原来工业用地中规划过来的。 M1是指一类工业用地亦称普通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地区不同,征地补偿的费用一般也不同。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农村土地纠纷由人民政府部门解决处理。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户口迁走后土地还有没有要依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农村户口迁出成为非农业户口,则失去了土地使用权,但可继承土地上的房屋财产;反之如果迁出后,仍是集体或农业户,则可收回耕地或根据自己意愿决定收与不收。 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土地被私人随意占用,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或去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有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现在农村土地可以分为使用权、所有权以及经营权三类,其中农村土地所有权是不可以转让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在合法的条件下可以转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仅集体成员且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可以出让、转让或者是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为破产、兼并等情形导致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了转移的除外。
老人去世销户土地归死者的其他家庭成员。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家庭承包土地就不会被调整,此时该户内的其他人员都是承包经营权人,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经营。如果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该土地将由村集体依法收回。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户口迁走后土地还有没有要依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农村户口迁出成为非农业户口,则失去了土地使用权,但可继承土地上的房屋财产;反之如果迁出后,仍是集体或农业户,则可收回耕地或根据自己意愿决定收与不收。 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户口迁走后土地还有没有要依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农村户口迁出成为非农业户口,则失去了土地使用权,但可继承土地上的房屋财产;反之如果迁出后,仍是集体或农业户,则可收回耕地或根据自己意愿决定收与不收。 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