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证的效力不应及于本案的原、被告。结婚证的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结果。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只是对结婚证登记上的人员有约束力,而不应及于本案的原、被告。我国对
对于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迳行对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认定其行为
1、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夫妻双方就出资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
承继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1、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为特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2、确定遗产债务清偿顺序;遗产债务清偿顺序之确立,涉及继承人、遗产债务人及相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
其中《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
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离婚后,会各自重新组建家庭,很多人因为担心再婚婚姻不稳定而格外关注财产归属。那么对于再婚家庭财产如何处理,要分两个层面解答:一、财产的定性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