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以的,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可结婚。他们已经属于第四代。可以结婚
不能,外婆的亲弟弟的女儿跟您母亲是一辈。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近亲结婚
法律没有赋予外祖父、外祖母(外公外婆)对孩子的探视权,所以即使起诉可能也很难支持,但是有个别特殊情况的案例支持了外祖父、外祖母对孩子的探视权。
去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三份起诉状;2、你们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3、你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书(起诉时仅需提供
您好,被继承人去世后,如果没有有效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什么条件可以结婚,法律上有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去结婚,办理登记手续: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结婚年
如果能够证明你外婆出资的情况且当时不属于赠与你阿姨,那么她是有与出资比例想对于的份额的,对于自己所有的份额可以赠与给他人。
甥(女)。即男性不能和兄弟姐妹的女儿结婚。很明显你和她不同源与祖父母。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反过来就是不能和父母的亲兄弟姐妹结婚。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有义务。根据《婚姻法》第28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对子女虽未全部死亡但生存的子女确无赡养能力的祖父母
外孙一般来说没有资格继承外婆的遗产。但如果外孙的母亲在外婆去世前已去世,外孙可以代位继承其母亲应得的遗产。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