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安排职工上夜班。目前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但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劳动法没有规定上夜班有夜班费。
需要看合同中的约定,一般不会。 单位虽然有权利根据工作需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但是应当同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的同意。至于白班和夜班或者三班倒这样的特殊事宜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体现。 如果没有体现即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就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单位单方面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很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追究单位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国家有规定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能上夜班。国家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鉴于我国实行的是8小时工作制,职工在法定假日加班超过8小时,加班工资要分开计算。对于8小时的部分,要按照日工资的三倍计算。超过8小时的部分,要折算成小时工资,然后用小时工资乘以超出部分时长乘以3即可。
上夜班没有夜班补贴是否违法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夜里上班是加班,没有夜班补贴则违法。 在单位内部执行夜班津贴发放制度的同时,应发放夜里加班的工资。在工作日补助不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休息日补助不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法定节假日补助不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如果夜班属于正常工作的时间,没有补贴的话,不违法。用人单位可以给予劳动者一定的补贴,也可以不补贴。 劳动者加班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的维权方式有:调解、仲裁、起诉。
调休即在特定工作日内未经排班无需出勤,然而到了周末需要员工作为补偿出勤或者面临工作安排临时要求节假日上岗,待日后再利用工作日进行补休,以此达到平衡工作日考勤时间之目的。 若企业决定预先让员工“积欠”缺勤天数,那么在周末便需要“偿还”这段时间或者节假日正常出勤后给予补休,企业仍须按照工作日的标准给予员工报酬,因此部分企业经常采用调休方法。 关于加班能否通过调休方式计薪而不予直接发放加班费用的问题,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如果涉及休息日加班,企业允许员工通过调整休息时间来避免支付加班费用时是符合规定的。
拒绝上夜班公司是否会开除: 1.单位虽然有权利根据工作需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但是应当同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劳动者不同意上夜班,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开除员工。 2.公司在相关制度里要求上夜班,员工拒绝上夜班,达到辞退条件。 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 1、员工能力和技能达不到用工要求,不能胜任现工作岗位。 2、员工因违反纪律和相关制度,达到辞退条件。 3、公司业务调整辞退。 4、员工因违法受到国家执法部门处理。
国家有规定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能上夜班。国家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员工能否拒绝上夜班要看具体情况,只要不违反《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公司让上夜班也是合法的。 1、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者的上班时间为夜间的,劳动者不能拒绝; 2、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工作的时间不是夜间的,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