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以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如果一方婚前的房屋,拆迁行为发生在婚前,拆迁款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如果一方婚前的房屋,婚后拆迁获得拆迁补偿利益,根据法律规定补偿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 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如果一方的婚前的房屋婚后拆迁,根据当地的拆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到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之日。 具体的应包括:(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
我国法律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包括。 1、离婚:男女双方因结婚而导致财产混同,一旦离婚,双方不再共同生活,必须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继承:夫或妻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的,应该先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然后再对死者个人财产进行分
在离婚前取得的中奖奖金如果双方对财产没有其他约定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财产协议,一般来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 (四)继承的遗产(但是遗嘱规定只有夫妻单方可以拥有财产的除外) ; (五)受赠的财产(赠与人要明确说明只赠与夫妻一方的除外) ;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入;
生活中回迁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回迁房就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如果被拆迁的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回迁房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