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赠与夫妻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嫁妆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获得,一般是可以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后,那么此嫁妆钱是可以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特别约定的,可以按约定来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双方应尝试通过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并尽量保证公平合理。
追回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法院实施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必须提起诉讼,申请人提起诉讼后就可以请求追回夫妻共同财产,并请求再次分割该部分共同财产。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多种财产。
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继承发生的时间以及遗产的指定情况。
一起还贷的房子不是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后共同贷款购买的,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房屋产权归一方所有。
婚后还贷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贷部分及房子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付首付,婚后还贷,法律上有规定婚前买房有一方支付首付的,该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分割。如果用婚前财产还贷,则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在一般情况下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满足特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一些可能使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 1.双方书面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财产增值或共同贡献:如果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了增值,并且这种增值是由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或贡献所致,那么增值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财产混同:在婚姻生活中,如果婚前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了混同,难以区分彼此,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将部分婚前个人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相应的拆迁补偿款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