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该遵循的原则:(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2)男女平等原则;(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5)有利生产与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做过婚后财产公证与欠款是否需要夫妻共同偿还是没有联系的,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就需要夫妻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对于当事人双方都尚存有住房补贴或者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尚存的资金总额及各人分割得到的公积金数额,考虑到双方各自名下的公积金数额不均等和住房公
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的,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并且,按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即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那么,离婚时要确定怎
1、《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
首先,满足以下要件的即为夫妻共同债务: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按照当前的规定,应该是依法登记结婚后产生的债务。如果双方同居但未领证,因为当前难以承认事实婚姻,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