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1.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4.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投资经营导致的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体现为: 1. 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2. 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
夫妻外遇离婚时财产分割与正常离婚分割一样,因为有外遇并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首先协商分割,分割不成的进行诉讼分割,由法院进行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原则上应该平均分配。如果一方有过错。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分居一方可以索要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分居期间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时夫妻债务清偿的责任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理,对于配偶一方婚前的债务,他方无清偿义务;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那么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
夫妻一方所负债务认定债权人的方式是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债权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3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
不可以请求分割财产,但有下列重由且不损害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一方家暴另一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应当赔偿的情形。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