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决时主要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品格、职业等因素。 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自己的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强制性的,否则可能构成遗弃,甚至追
夫妻一方欠信用卡债务分为两种情形: 1、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共同承担。 2、一方个人债务的,由个人承担。 信用卡消费发生在夫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说明是个人债务的,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
按规定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是由于服刑人员没有相关收入,可以酌情降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一方服刑期间限制了自由,且无经济收入,无法支付抚养费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是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同时,当事人在出狱后应该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
由于担保之债一般是在债务人到期不能及时足额清偿债务时,才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此时承担的责任并非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除非是夫妻双方共同作出的担保,否则的话应认定担保之债属于夫妻一方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而第三人又不知道该约定的,则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夫妻不在同一个地方的,可以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也可以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
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不是夫妻共同的债务。 涉赌债务可以结合涉赌债务中的当事人主体以及相互之间的行为不同而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赌博过程中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直接用于赌博的债务,或者是先赌后借,一般情况是在赌博过程中,因赌博输赢没有实际支付,而采取欠条方式确认的赌博债务;或者是先借后赌,是指赌博过程中,一方向另一方先有借贷关系后发生赌博行为;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而言,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该条表明除以个人财产从事投资经营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外,孳息和自然增值是原财产所有人的个人
不是,是个人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阐明: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在我国法律法规所保护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中,违法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受我国法律保护。而赌债正是属于违法债权债务范畴。 与此同时,夫妻一方因赌博所负的债务,实际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当中,属于夫妻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故不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