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没有结婚证,在法律上不是夫妻关系,是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因此,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成为对于同居财产分割的惯例。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
一方父母出首付并登记在夫妻名下的房产除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的,这个不动产就属于登记名下一方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给登记方,但取得房屋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还贷部分和升值部分。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订婚不算夫妻,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才是夫妻。订婚,又称婚约,依照我国民间习俗,通常结婚前先有订婚之仪式: 订立婚书、交换礼物、或立媒妁人等。 但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订婚并不是结婚前必备之程序,不经订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
夫妻双方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双方必须都缴纳了公积金,而且公积金账户当中有一定额度的金额; 2、双方缴纳公积金期限必须是1年以上; 3、目前,双方都没有需要归还的公积金贷款; 4、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证上面必须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5、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结婚证明; 6、工作的单位要给借贷者上了公积金,那么借贷者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生育津贴夫妻能都领。生育津贴夫妻双方不能同时领取,只能报销一次。女方有生育保险,优先女方报销,产检、生产费用、生育津贴都可以报销, 女方无业的,使用男方生育保险报销,可以报销产检、生产费用,没有生育津贴,如果男方休陪产假,陪产假可以使用男方生育保险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就属于二套房,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
夫妻间房产过户有两种情况: (1)婚姻存在期间:婚姻存在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 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2)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
夫妻双方之间可以随意过户。 一、北京夫妻过户需要手续如下: 1.夫妻双方本人亲自到场申请; 2.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现场提供并且有范本); 3.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俗称大绿本); 5.车辆照片(车管所负责免费照相); 6.行驶证原件; 7.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另需提供北京居住证/居住证登记
夫妻一方出轨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