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失踪可以起诉离婚。 1、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2、先宣告下落不明,再申请离婚。其一,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
《民法总则》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 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宣告失踪需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处于持续下落不明的状态。下落不明是指自然人最后确切行踪消失后没有音讯,处于生死不明
离婚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选择先宣告其失踪再起诉离婚,也可以直接起诉离婚。 《民法总则》第40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选择直接起诉离婚,法院经过立案审查发现外出当事人下落不明,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法律文书; 公告期满后,下
夫妻一方失踪满2年的,另一方可先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未失踪人,再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二、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
一方失踪另一方想离婚,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先向法院申请宣告配偶失踪,然后再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在
宣告失踪的情形: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认定失踪人口,需由利害关系人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 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配偶失踪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申请离婚,法院受理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如被告仍未找到,法院则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作出是否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