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等权利。
1、侵害行为,最主要的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 2、行为人的过错,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 3、损害后果,侵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盗用、冒用他人姓名,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 故意不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就可以认定已经造成了损害后果,受害人列出其他特别的损害事实,即可主张权利。 4、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一般情况下,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同样应由双方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姓名权不包括肖像权,两者相互独立,都隶属于人格权。 《民法总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主要权利内容有改名权、使用权、命名权。 姓名权被侵犯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法律依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
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它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姓名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联
侵犯姓名权的表现方式有: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
侵犯姓名权的表现方式有: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
重庆姓名权纠纷应该如何告人这一问题,解答如下: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权。《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干涉公民改变和使用自己的姓名,盗用冒用他人的姓名。《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