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2)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婚姻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自己的份额。 法律依据:据《婚姻法》第十二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
审理可撤销婚姻有以下程序: 1、行政程序。即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2、诉讼程序。即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婚姻。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
婚姻存续期间抚养费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婚姻法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扶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
根据以下规定,判定婚姻无效,无效婚姻,自始无效。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物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换亲、转亲、童养媳等都是包办买卖婚姻不同形式的表现。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
婚姻继承的相关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
婚姻继承纠纷的裁判规则如下: 1、当事人以出产,经营的方式使用自己的婚前财产,该财产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以出产,经营之外的其他方式使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该财产的形式发生了变化,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天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 3、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房钱收进属于经营性收进,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 (2)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3)起诉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当事人签名盖章和签署的日期。
未到法定婚龄婚姻的效力是无效的,一方或双方在结婚时虽未达到法定婚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时,即不应再以过去的违法行为作为现在确认婚姻无效的根据。 另外,未达到法定婚龄但已生有子女或女方已怀孕的,从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利益出发,不能简单地否认其婚姻的法律效力。 根据《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婚姻民事诉讼状中的离婚起诉书的写法如下: 1、首先需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 2、然后写明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3、最后写明致送法院,原告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