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是享有同等的权利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由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
符合继子女关系的条件是: 1、由于夫妻双方离婚,另一方再婚构成; 2、由于夫妻一方去世死亡,另一方重组成家庭。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
父母可以为未成子女买房子,只要是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法、形式合法,父母为未成年子女购置房产可以构成赠与行为。 赠与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是单方、无偿、转移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以未成年人的名义登记购买,产权人确定为未成年人。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
继父母与继子女分割遗产,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为继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同于养子女。享有双重继承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总是的意见》第21条就明确规定: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亲抚养,如果父方条件好,母亲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应当支付到十八岁为止,如果十八岁后仍在求学的,学费的承担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子女有能力承担学费,则由子女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
对方不及时支付抚养费是不可以拒绝其探视子女的。对方不及时支付抚养费,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按时支付,但是不可以拒绝其探视子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支付或按期支付,具体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