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都健在的爷爷不能成为孩子的监护人,除非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死亡或者无法查找到下落的,可以由爷爷奶奶作为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 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 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一方死亡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会根据孩子的成长环境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离婚孩子探视权的执行: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家长的误工费就是孩子的护理费,根据孩子需要护理的期限计算家长的误工费。首先要确定孩子需要陪护的时间以及人员数量,然后再由护理人员举证本人是由于而减少的工资,然后依据上述公式得出最终的护理费。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
抚养权归对方离婚后还是孩子的监护人。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不代表子女和父母之间法定权利义务的终结。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
婚前协议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在双方离婚的时候才能确定协议是否有效,有效的离婚时即生效,无效的始终无效。 如果关于约定子女抚养权的条款因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者不利于子女的成长而无效,不影响婚前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
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按下列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到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按照上述标准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
包办婚姻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与正在婚姻中孩子抚养权问题的解决方式是一样的,具体如下: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亲存在不宜与子女一起生活的情形时可以随父亲生活。 二、哺乳期后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由父母双方协商处理,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 三、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