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为: 1、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且缺少找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户的); 2、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等原因需要搬迁的; 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4、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宅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宅基地征收的最新政策为: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宅基地确权超面积必须由政府处理,由政府作出确权决定。 法院只对宅基地侵权纠纷有管辖权,对宅基地确权纠纷没有直接管辖权。 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 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五保户的宅基地不可以被任何人继承,在当事人去世之后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如果当事人生前有人抚养的话,村委会及政府部门也不会将其列为五保户的范围了,五保户基本上都是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老人生前所有的支出都是由国家提供的,因此老人死后的宅基地也应该由集体回收。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无偿性、人身依附性及保障性,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属于依法不能作为遗产的“特殊的财产”。 宅基地使用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在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宅基地使用权,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不必然导致户的消灭,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自然谈不上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1、农村房屋拆迁的,经济补偿款怎么分配可以由家庭成员之间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农村宅基地被别人侵占的,被侵占人可以与侵占人直接协商要求其返还侵占的土地;如果不想协商或者协商无果的,可以申请政府介入处理;如果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老一辈留下的宅基地的确权,需要具备相关证件。 农村房屋一般需要有三个证件,第一是本次农村土地确权后新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第二是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发的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第三是部分试点地区农房确权发的房产证。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属于宅基地上的旧房重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房照和土地证去当地的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审批、去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许可证即可,一般认为,只要村民不违背“一户一宅”、“使用权人不变”、“建址不变”、“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符合建房条件”、“不超过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宅基面积标准”等条件,在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不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视情况而定: 1、如果选择了迁建安置方式,那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 2、如果选择了货币补偿安置或房屋置换安置,那不能再申请宅基地建房。房屋拆迁后一般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但具体要看被拆迁户选择的补偿方式是: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迁建安置补偿和货币补偿或房屋补偿。可以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1、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 3、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