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具体情况定,如果房子没有过户,该房子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原房主的,原房主可以收回,否则不能收回。当事人双方可以补充协商不能过户的时间期限,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来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用打官司,否则就必须打官司。
不可以的。签订了房屋过户合同后,按照《民法典》的契约精神,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会造成对方期待利益的损失,构成违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安置房的条件:1、夫妻双方要有特区户籍;2、持有特区户籍户口单身职工,和特区户籍并且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组成一户的家庭;3、持有特区户籍户口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4、持有特区户籍户口的军人、烈士的配偶。
申请安置房的条件: 1.安置房申请人、共同安置房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安置房申请人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安置房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安置房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安置房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安置房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此外,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安置房申请。
申请购买安置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要到当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带上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签字,如一方不去的话需要去公证处作委托。个人拆迁安置房转移过户程序,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申请安置房的条件: 1、夫妻双方要有特区户籍; 2、持有特区户籍户口单身职工,和特区户籍并且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组成一户的家庭; 3、持有特区户籍户口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 4、持有特区户籍户口的军人、烈士的配偶。
安置房能否买卖要看房屋是否有产权。 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屋的产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可以买卖。 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有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拆迁安置房,从签订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一般不能上市交易买卖。
有证的农村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农村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