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持有、私藏民用枪支、弹药,数量较大的; 出于犯罪目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非法持有、私藏军事系统或者非军事系统的公务用枪、弹药的; 对国家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抗拒收缴非法持有、私藏的枪支、弹药的等。 【法律依据】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
强奸未遂应当按照强奸罪定罪量刑,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中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罪的,依照刑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指使他人打人,造成严重后果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轻伤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要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轻伤结果的,不宜以犯罪论处。 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故意伤害致死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主观上对伤害持故意,对致人死亡有过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
贪污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
非法采矿会定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或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
口供不可以单独定罪,被告人的口供包括供述(供认罪行)和辩解(否认指控),都是证据力极低的,如果没有其他任何证据。 被告人拒不供认杀人罪行,而且在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之后仍然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的供述的情况下,法院不仅不能判决有罪,还必须无罪释放。 因为,被告人的口供是不能单独定罪的。(主要是防止刑讯逼供)。 反之,如果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而犯罪行为人死不认罪,也不能影响定罪,反
防卫过当不是具体独立的罪名,它只是表明防卫行为的性质,对构成何罪没有决定性的影响,刑法也没有专门条款规定防卫过当的罪名已具体的适用的法定刑,因而说不能定所谓的防卫过当罪。 另外,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减轻处罚,什么情况下免除处罚,刑法没有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