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监控坏了物业有责任吗,需要根据情况而定,首先要看物业是否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如果小区监控坏了是由于物业管理不当而导致的,那么物业是有责任的。否则,物业没有责任,但是需要及时维修。 我国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民法典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小区公共区域被占用找谁投诉。若是被人占用小区内的公共区域:比如楼道,天台,小区公园等等,可以向小区物管和居民代表会投诉。 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小区公共收益的使用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物权法已废止,现已纳入民法典中,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物权法已废止,现已纳入民法典中,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车辆停小区被砸了,物业在下面情况下有管理责任:1、车辆停放处在监控区域内,但由于监控功能性问题导致司法机关物业确认的;2、车辆停放处在门岗或车场岗视线范围内的。如果没有关于车辆保管具体的约定,不能足以证明让物业承当相关的责任。物业如果不负责任,业主可以投诉物业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当因电动车被盗需要注销牌照时,除了需要带上身份证、车辆牌照等普通注销证件外,还需要公安机关的报案笔录、被盗车辆的上网信息证明、交管局交通秩序处《机动车失窃报案传递单》等。 提醒大家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电动车及车牌,谨防被盗。如果不幸丢失,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备案,或者注销车牌,防止他人使用自己的信息违规上路。
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报警处理,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情况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国家对此并没有强制要求小区安装监控等摄像设备,只是由国家质监局和标准管理委员会在2008年5月20日联合发布《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21741-2008》,此标准于2008年12月1日实施至今适用。此标准只是推荐性标准,并没有强制效力。并且安装监控不得侵犯业主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合理的,如果是后期自行改造,然后封的阳台,必须经过物业协商认可,没有通过安全标准,自己私自动工的。城管有权责令整改恢复原样。 一般情况下对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相关行政机关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予以公告或作出通知,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能改正的限期改正、限期拆除等。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没有,而且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相关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车子在小区被刮物业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业主是否与物业有合同约定。如果与物业有约定,则要明确物业对车辆承担何种义务。如物业承担保管义务,收费的性质就是保管费,因此物业是要承担责任的。如合同约定物业只提供停车场地租赁,不承担对车辆的保管义务,那么车辆被刮物业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车子最好不要停在阳台上或者是窗户下,如果高空有物体坠落,对车子就容易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