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不得继承,居住权只是居住权人的权利。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即告消灭。
居住权确权没有诉讼时效。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纠纷没有诉讼时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在居住权期限内,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居住权不得转让和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可以转让或者继承。
承诺书效力应视情况而定,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所以房屋居住权承诺书是房屋所有人自愿设立,并且房屋所有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房屋所有人作出的居住权承诺书符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就有效力。
那么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的,应自继承开始时设立。即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不采登记生效主义,若要对抗善意第三人,居住权人可在取得居住权后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以公示自己的居住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的确定: 一、居住权是在他人的房屋所有权上设立的物权; 二、居住权人应严格限定于自然人,居住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 三、居住权不具有转让性; 四、居住权的期限一般具有长期性、终身性; 五、居住权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
具体的居住权期限要看当事人的约定或者居住权人的死亡时间。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是否有居住权是看老人在世时是否为该人设定居住权,居住权的设定可以通过合同和遗嘱设定,并且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