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工伤认定也是可以进行工伤赔偿的,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只能证明受伤害属于工伤,只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因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如果存在伤残,工伤职工还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工伤的,可以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由单位支付;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
遭遇工伤后能请求下列工伤待遇与赔偿: 一、工伤造成一般伤害的,可以要求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参加的可以要求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可以要求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间的生活护理费用,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未能提供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的,不予支持。 但用人单位对构成工伤不持异议的除外。符合人身损害赔偿条件的,应向其释明可以另行提起侵权之诉。坚持主张工伤待遇的,驳回其诉讼请求。
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入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应的标准支付工伤赔偿。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则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向单位追偿。
退休后一般不能享受工伤待遇。根据法律规定,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下班回家突发心脏病死亡不能得到工伤赔偿。因为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已经下班回家了显然就不是在工作时间,也不是工作岗位,这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能认定为工伤自然也就不能得到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