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认定工伤是不能够申请赔偿的,当事人想要获得工伤赔偿,必须要先申请工伤的认定,认定完工伤之后,当事人还是要到有关机构去申请劳动能力的鉴定。 2、因为当事人受到了工伤之后,很有可能会丧失劳动能力,这时候通过劳动能力的鉴定,就可以根据最终的结果来要求赔偿。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是对职工工伤后劳动能力的鉴定,即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进行受伤等级鉴定的标准。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如下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①《工伤认定书》(或单位开具的工伤证明);②身份证原件;③相关的工伤诊断资料。
工伤认定范围:患职业病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 工伤种类: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按致伤因素分类,分为机械性损伤、物理性损伤和化学性损伤;其他。
1、应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之后,再做伤残鉴定。 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是指: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工伤认定时效过期但没有超过民事诉讼时效的,可以按人身损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职工不能申请工伤赔偿。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其他。
认定上下班途中是否构成工伤主要依据为是否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工伤认定是有时间期限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认定必须1年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