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事故后,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而有些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自己申请,个人未申报工伤,用人单位也没有申报,造成工伤申报超过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是一年。而申请工伤认定时,要提交申请书、成立劳动关系的证明等的材料,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经复议后,撤销原工伤认定结果的,就能改变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劳动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但是没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一般情况下,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住院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支付调整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劳务关系中的提供劳务一方受伤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劳务合同是属于劳务关系而不是合同关系,劳务人员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按雇佣人身损害赔偿处理,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单位不配合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的结果一般需要15至60日的时间才能出来。当事人递交工伤认定申请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或者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如果社保行政部门已经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则工伤认定到申请鉴定一般需要两三个月左右。其中社保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间是六十日内;而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能在此期限内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若您对工伤认定结果持有异议,请务必于收到认定决定后的六十天内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同时,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延误法定申请期的,申请期限会从障碍消除之日开始重新计算。 作为参考,如需申请行政复议,可选择书面形式,亦可使用口头表达方式进行申请。
工伤认定前置程序是确认劳动关系。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以下凭证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