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在劳动中出现伤亡事故时,可以认定为工伤。临时工工伤应首先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话,雇佣方应该负责全部医疗费和医疗期间的工资。若双方发生纠纷,应当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如果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受伤,不应被认定为工伤。 以下情形属于“因工外出期间”: (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 (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1、先申请工伤认定,企业作为申请人,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职工作为申请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醒注意:要是企业没在规定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千万记得要在1年内去申请工伤。 2、等工伤认定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单位不承认工伤时,要是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否认是工伤的,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没有有力证明的,应当承认工伤。 4、能协商就双方协商,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能够坐下来协商的,就双方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单位履行了赔偿义务,受害人无须再经过其它程序。 5、协商不成申请仲裁,双方协商不了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再向法院起诉的裁决结果应当服从。 6、向法院进行起诉,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临时工得肺结核是否能算工伤,需要具体分析其工作环境、发病原因以及是否能证明这种因果关系。如果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临时工同样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如果公司拒绝认定或处理,临时工可以依法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仲裁。
企业招聘考核时发生伤亡事故不属于工伤。在招聘考核时因为应聘者尚未被用人单位正式招用,双方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因此,此种情形的伤亡事故不属于工伤,不宜运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处理。 企业招聘时进行操作考核必须保障应聘者的人身安全,如发生伤亡事故,只要不是求职者蓄意制造事故及自杀自残,企业均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应当按照人身损害的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员工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及时去申请,员工在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并且可以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职工,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若合同到期、劳动关系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则职工依法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其具体标准由各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私了赔偿协议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是无效的: 1、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就对是否认定工伤和劳动能力等级做出协议的; 2、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甚至是在用人单位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 3、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事故的管理制度,而且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还可以得到工伤赔偿,一般来说,工伤之后,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如果员工有伤残的,还要支付就业补助金。
在工伤与交通事故合并发生的情况下,同时主张双重赔偿误工费是可行的。 然而,仅限于残疾赔偿金能够得到支持,至于医疗费用和误工损失则不能享受双倍赔偿。 当赔偿权利人提出民事赔偿的请求时,法院理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支持,并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