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
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如下: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诊或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或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诊或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
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提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为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 3、首诊病历及
人社局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它的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20日内把《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工伤伤残鉴定后申请补偿: 一、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 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工伤鉴定法医鉴定结果没有效,只有去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鉴定机构得到的鉴定结果才有法律效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
不需要。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一、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三、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 四、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法律依据】 《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等级划分如下所述: 3级: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4级:双手部分肌瘫肌力小于等于2级;一手全肌瘫肌力小于等于2级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5级: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一手全肌瘫肌力3级;一手功能完全丧失;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丧失。